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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工作人员被跑单,私自删光考生本科志愿泄愤,致其落榜!获刑8个月

2026-07-17 06:00:39 [百科] 来源:德瑞斯资讯网

近日,教育机构四川达州宣汉县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极具警示意义的工作光考典型案例:某教育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因对考生“跑单”心生怨恨,私自登录系统删除考生本科志愿,被跑榜获导致考生错失录取机会。单私最终,自删该工作人员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生本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科志

案件回顾:从“求帮忙”到“遭报复”

2025年7月,愿泄月本科批次B段第三次征集志愿信息公布。其落考生小明的教育机构高考成绩具备被本科录取的潜力,其父亲随即多次联系达州市达川区某教育咨询机构的工作光考工作人员刘某某,寻求志愿填报协助。被跑榜获

  • 7月30日:小明将身份证号码、单私考生号及登录密码等核心敏感信息全部发送给了刘某某。自删
  • 8月4日:小明母亲与刘某某就本次征集志愿的生本填报服务及费用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前往宣汉县某机构现场填报。然而,事后小明母亲认为刘某某收费过高,遂自行联系他人于同日21时完成了该批次志愿的填报。

当晚,刘某某久等考生家属未果,意识到自己被“放鸽子”,愤懑之下做出了极端举动。他私自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将小明此前已填报的本科批次志愿全部删除

次日,小明一家发现志愿数据异常时,本科第三次征集志愿通道已关闭。刘某某的这一恶意删除行为,直接导致小明彻底失去了本科录取资格。

法院判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

宣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删除他人存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高考志愿信息,致使考生无法被本科批次录取,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鉴于刘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法官说法:数据受法律保护,切勿以身试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即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高考志愿数据属于受法律严格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刘某某擅自删除数据导致考生无法正常录取,后果严重,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安全警示:志愿填报期间的四大防护指南

志愿填报期间,信息安全至关重要。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 🔒 账号密码切勿外泄
    身份证号、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关键信息是身份认证的核心,切勿轻易透露给任何人,包括所谓的“专业人士”或“熟人推荐”。

  • 📸 填报后及时复核
    建议提交志愿后截图保存,并在次日再次登录系统核对,确保志愿信息未被篡改或遗漏。

  • 👀 委托他人需谨慎
    如确需他人指导,应在本人全程监督下操作,避免将账号密码完全交由他人掌控,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 🚨 遇问题立即行动
    一旦发现志愿被恶意修改或删除,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立即联系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争取在技术层面或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补救。


来源:宣汉县人民法院、四川法治报
编辑:李朵、景言
责编:韩雪
主编:方韵
责任编辑:刘亚鹏 UN1007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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